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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

发布时间:2013-08-08 11:10:00

萧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基本条件:

萧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代理中介,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中介机构

  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企业经营者有较强的自主创新意识。企业有较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
  3、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研究与发展经费总额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参照行业系数分级)。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应独立建帐,独立核算。
  4、一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放宽到1000万元;以产品研发为主的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不受销售收入限制。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科研场所,研发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6、企业技术中心必须独立运行,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具有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5名。
  三、申报材料:
  1、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总结)报告
  2、萧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评价表需提供的附表及相关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或统计财务年报
  5、企业科技活动一览表(L107-1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L107-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