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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业认定代理

发布时间:2013-08-06 10:23:17

杭州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业认定代理, 杭州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代理

 
杭州市专利示范(试点)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负责专利管理的部门和经培训获得杭州市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利管理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管理、保护、运用以及专利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
3、申报企业近两年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为所在区、县(市)
的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4、企业专利产品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 专利产品年产值2000万以上且占总产值50%以上;专利产品年产值1000-2000万且占总产值80%以上; 专利产品年产值500-1000万且占总产值90%以上。
5、申报市专利试点企业要求企业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达到20分(含 20分)以上,上两年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分值计算方法是: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每件20分、优秀奖每件10分,参加工业设计大赛获得金奖每件8分、银奖每件6分、铜奖每件4分,国内发明专利每件5分,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分,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分,国外发明专利每件10分,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每件4分,国外外观设计专利每件2分。
6、申报市专利示范企业要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满两年,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上两年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15(含15分)以上。分值计算办法同上。
7、市专利示范企业应配备具有专利工程师资质的专职专利管理人员; 同时聘请法律顾问或配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律工作者。
8、所有申报企业应积极参加各种宣传培训活动,参加培训总数不得低于各级专利管理部门组织培训次数的70%。
申报时间:8月份左右开始,具体根据科技局发文
奖励政策:各个区奖励不同,一般10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