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 科技系统 > 正文

关于开展19年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24 13:53: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城管委会、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萧山区科技保险实施办法》(萧科〔2017〕18号)的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保企业

已建立市级(含)以上科技研发机构的科技企业。

二、适保人员

1、基本条件: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并在研发机构内工作的关键研发人员。

2、名额分配:拥有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最多可推荐2人,拥有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最多可推荐5人,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最多可推荐10人。

三、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每人)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残疾补偿

100万元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10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

200元/天

注:每次住院最多给付90天(免赔天数为3天)

疾病身故补偿

5万元

 

 

      

 

 




注:“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以区科技局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统保方案为准

四、统保期限

2019年11月1日 — 2020年10月31日。

五、保费支付方式

由政府统一承担。

六、申报材料

1、萧山区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参保申请表;

2、科技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4、职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报流程

1、企业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前向所属镇街、平台主管部门提出参保申请;

2、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参保申请表”内容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确认;

3、初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填写“关键研发人员参保名单汇总表”并签字、盖章,在10月18日前连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局创新促进科。同时,将名单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383786312@qq.com邮箱,逾期视作企业自动放弃申报或主管部门初审不通过。

咨询电话:82898520 

 

附件:1、萧山区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参保申请表

      22019年萧山区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参保名单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doc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