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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13-08-30 16:01:23

                                                                                 国际专利申请须知

PCT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申请人根据PCT规定的国际申请标准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国际阶段包括提出国际申请、拟订国际检索报告(列出所有与所申请的发明有关的在先技术文件)、国际申请与国际检索报告的公布;如申请人要求,还可以获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关于主张的发明是否可专利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技术现状,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
有了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就可以更好地决定是否在条约成员国将国内阶段的专利申请程序继续下去。如果申请人根据这些报告认为值得在条约成员国继续寻求专利保护,就可以在那些国家的专利局进入国家阶段,支付该国的国内申请费用、国外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费用和翻译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PCT只是专利国际申请的途径,专利权仍然只能由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相关机构授予。进入国家阶段后,相关PCT成员国根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申请相对于直接申请, 只是形式或程序上有所区别, 而不存在实质上的区别。国际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申请流程如下(以下时限均自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算)
 PCT国家阶段的程序与直接申请的程序相同,即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定分别独立地对其进行审查, 并决定是否在该国授予专利权。

国外专利单一申请与pct申请比较及建议
国际申请与直接申请相比,增加了PCT国际阶段的程序,该程序的启动推迟了专利申请进入目标国的时间,即申请人可将进入目标国的时间从自首次申请起 12个月推迟到自首次申请起约30个月。这样,使申请人延缓支付进入各国的大笔费用的发生,使申请人对资金周转拥有更大的回旋空间(但注意申请人所支付的费用不会减少);同时使申请人有更长的时间确认专利申请的目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