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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鲲鹏计划”大企业大集团

发布时间:2021-02-01 15:54:49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杭州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新制造业计划”,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度鲲鹏计划大企业大集团上规模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集团企业。

2.单一企业申报口径。企业在杭没有母公司(包括母公司的母公司,以此类推)、没有制造业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子公司,以此类推),应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进行申报。

3.集团企业申报口径。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杭制造业子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集团母公司为非制造业企业的,其营收数据不纳入奖励范围)。集团企业包含的子公司范围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准,关系认定以2019年12月31日24:00为时间节点。

4.申报对象奖励年度在杭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已申报2018年度奖励的企业,申报进档奖励。

5.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奖励标准依据

1.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的奖励政策,按“一事一议”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进档的奖励差额。

2.制造业年营业收入是指制造业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其中:制造业企业是指纳入2019年度杭州市规上工业统计年报库的企业,但不包括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非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以企业在统计、税务部门的申报数据为准,两者不一致的取较小数据。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将视同放弃。

(二)申报途径:采用“亲清在线”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

(三)申报程序:根据申报主体类型实行不同的申报程序。

1.以集团口径申报

第一步:集团母公司登陆“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

第二步:进入集团兑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在杭制造业子公司信息、关联交易数据,授权数据查询权限等,完成后提交;

第三步:相关子公司登陆“亲清在线”,核实确认母子公司关系,填报关联交易数据,并授权数据查询权限;

第四步:全部子公司完成信息确认后,系统对提交信息进行后台审核。母公司再次登录“亲清在线”,确认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无误,确认后下达奖励资金。审核结果有误可返回重新进入第二步,或者申诉进行线下核实。

2.以单一企业口径申报

第一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登陆“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

第二步:进入单一企业兑现,跳出申报表对话框;

第三步:核对企业基本信息,授权数据查询权限,提交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跳出确认表对话框;

第四步:审核结果无误,确认后下达奖励资金。信息有误,可申诉进行线下核实。

四、其他事项

1.集团母公司在杭,集团下的企业不得拆分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享受2018年度“鲲鹏计划”奖励政策、申报进档奖励的企业,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主体的,应提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对母子公司关系、关联交易等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开展事后抽查、审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认定,将作为不良信息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主动退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落实好属地责任,对政策进行解读、培训,落实好申报组织工作。

4.申报有关工作条款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