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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16 16:47:44

 

关于印发《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现将《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富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专利 试点企业 认定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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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抄送:市府办、市经贸局,沈华清同志
 

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提高企业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的专利工作,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或纳税的企业。
第三条 申报专利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2、专利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
3、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8件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2件(国外发明专利1件折抵国内发明专利2件)以上;
4、企业每年申请各类专利不少于2件;
5、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6、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实施情况及实施效益、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和设想等;
3、授权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专利实施销售和利税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 认定程序:
1、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认定实行常年受理,每半年评审一次。由企业自主申报,市科技局负责认定管理。对认定为市专利试点企业的,由市科技局授予“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称号,并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2、对条件较好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杭州市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和省、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优先申报国家、省、杭州市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及专利转化实施项目。
第六条 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经复评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认定条件的企业,将取消其专利试点企业称号。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富阳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企业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主要产品
 
企业现有
专利工作
机构情况
专利机构名称
 
电话号码
 
专利工作
负责人
姓名
 
专利工作人员
专 职
  
职务
 
兼 职
 
企业上年度
专利申请
与授权情况(件)
专利类型
申请
授权
企业
经济
效益
 
总收入(万元)
 
发 明
 
 
实用新型
 
 
利 税(万元)
 
外观设计
 
 
近三年企业
有效专利情况(件)
发 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产品经济
效益
销 售(万元)
 
 
 
 
占企业总收入的%
 
利 税(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概况
2、企业专利制度建设、专利申请和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实施情况及实施效益、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及设想
3、授权专利清单和专利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专利实施销售和利税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