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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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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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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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波兰。另外有5个延伸国,它们是:阿尔巴尼亚、波士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埃西亚共和国、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塞尔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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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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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需要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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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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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实质审查,发明需符合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才可获得注册。实质审查需在欧洲专利局公告申请的检索报告公告后的6个月内提出要求,公告一般在申请后18个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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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查后的授权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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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只有发明专利,其采取统一实质审查制度,需通过欧洲专利局的实质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权利要求翻译成另外两种官方语言,才可获欧洲专利局授权。授权后,还需在申请人欲取得保障的国家进行确认程序,亦即是向有关国家的专利局提交翻译为该国官方语言的专利文件,以及缴纳注册费及续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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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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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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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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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申请是否已被批予,均需由第3年起每年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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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予证书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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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实审后估计约2至3年(以申请顺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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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费用
(以欧元计算,包括官费及我司的服务费,以现时的官费计算,回复审查意见费用另议。费用亦不包括在个别国家进行确认程序的翻译、注册及续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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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中文专利文件翻译成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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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每100字 14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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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交申请 (* 指定7个或以上成员国,费用包括10项权利要求及要求欧洲检索报告,不包括指定延伸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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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欧元
[ - 每指定少一个成员国费用减 850欧元
- 超过10项权利要求每项多收 25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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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优先权 (如需要,优先权证明文件由贵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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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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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实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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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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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缴纳注册费用及安排出证 (* 包括35页说明书,不包括将通过审查后的权利要求翻译为另外两种官方语言、以及个别国家进行确认程序的翻译、注册及续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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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欧元
超35页说明书每多一页多收2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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